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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

施明德呼籲廢止性別變更須摘除性器官的規定

台灣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施明德今天呼籲廢止性別變更須摘除性器官規定;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丁守中表示,將跨黨派連署提案。

台灣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施明德
台灣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施明德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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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日,施明德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男性要切除陰莖、睾丸,女性切除子宮、卵巢,需經如此殘酷、不人道行為才能領得政府發給「所謂文明社會的文件」,中央社報道,施明德呼籲內政部立刻終止這種殘酷行為。

台灣內政部2008年頒布行政命令,規定性別變更須摘除性器官與精神專科醫師精神鑑定。內政部戶政司職責是戶籍登記,變更性別登記一定要有其他權威單位證明,一直與衛生福利部協調相關配套措施。

丁守中表示,立法院2009年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明白規定性別認同是最基本人權,絕不容許內政部嚴重侵害人權的行政命令存在,相信朝野立委都會要求馬上廢止這種不人道、違反國際公約的行政命令。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秘書長葉若瑛希望內政部立即修正行政命令,最少移除強制手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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