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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言論自由

民主自決將成中港新論爭戰場 國際特赦指香港表達自由岌岌可危

民主派立法會補選參選人周庭因其所屬的香港眾志提倡「民主自決」而被取消參選資格在港受到質疑,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北京表示,自決違反《基本法》,無論怎麼說,都是港獨另一種表述;國際特赦分會香港分會憂慮有關說法抹殺香港表達自由,下周討論獨立和自決的自由舉辦研討會。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左)2018年2月22日在香港出席記者會。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左)2018年2月22日在香港出席記者會。 圖片來源:路透社/Bobby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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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21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民主自決」或以公投方式提出港獨選項均不符合參選資格,聲言有關言論不符合香港《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或以任何形式提議獨立的人士,均不可能符合擁護基本法的參選要求。

在北京,身兼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的李飛今(23日)早出席人大常委會會議前開腔支持港府說法,指自決違反《基本法》,無論說什麼,都是港獨另一種表述,只是變換用詞,兩者本質是一樣的,人大解釋已清楚說明,香港必須遵守。

不過,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彭耀鴻日前表明,看不到民主自決代表不擁護《基本法》或「搞港獨」。

國際特赦分會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向本台表示,該會未有比較,難言民主自決是否等於港獨,但憂慮官員的說法會削弱言論自由,而周庭因政治主張而被取消資格,已令她的表達自由被一併抹殺。為此,該會下周五將舉辦講座,請來同庭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討論以國家安全為由、利用行政手段對付包括獨立和自決等不同政治主張的人,是否已逾越聯合國公約及《基本法》保障的港人表達自由。

國際特赦促檢討公眾妨擾等公安罪行

香港國際特赦認為,當表達自由被打壓,其他權利亦可能被輕易褫奪。但香港在2017年正正出現表達自由被打壓以致岌岌可危的現象。

該會人權年報指出,港府去年強硬對付社運及提出自決或獨立議題的人士,包括對共之鋒等前學生領袖提出刑期複核,並以「公眾妨擾」和「非法集結」等罪名檢控和平示威者,憂慮這會對香港表達自由及和平集會權利造成寒蟬效應。香港分會認為,即使有少數人訴諸暴力,亦不能成為警方限制、禁止或驅散整體上是和平集會的正當理由,促請港府保障表達自由及和平集會的公民權利。

區美寶特別指出,公眾妨擾罪的法例十分含糊,不知如何應用,難以理解為何可以用作檢控佔領運動人士。另外,該會又列舉港府多次以非法集結罪檢控和平集會人士,指有關罪名用詞含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已兩次批評不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對和平集會權利的保障。國際特赦香港分會呼籲港府修訂《公安條例》中未能符合國際人權公約標準的地方,包括上述兩項罪行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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