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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半年:警發近三萬彈藥 三分一射向理大 被指儼如軍事行動

被指在應對反修例風波中濫用暴力的香港警隊公布,在風波持續的半年內,共發射29863發彈藥,當中五成四是催淚彈,有不願透露姓名的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成員向報章形容,警方在應對示威時使用催淚彈的規模和數量儼如「軍事行動」,「真的瘋了」。警方回應時稱,催淚彈是不傷害大量示威者時可選擇的最低武力。

一度被警方圍困數日的香港理工大學2019年11月26日校園一角。牆壁上寫着:永不忘記,永不放棄。
一度被警方圍困數日的香港理工大學2019年11月26日校園一角。牆壁上寫着:永不忘記,永不放棄。 圖片來源:路透社/Adnan Abi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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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天在記者會上公布了自6月9日以來應對示威衝突時的彈藥使用情況,包括髮射19發實彈、約16000發催淚彈、超過10000發橡膠子彈、1999發布袋彈以及1863發海棉彈。

警方單日發射彈藥數量最多的行動,是在11月18日圍堵理大時用了7647發彈藥,包括3293發催淚彈、3188發橡膠子彈、667枚布袋彈和499枚海綿彈;若把之前一天開始圍攻理大時使用的3325發彈藥計算在內,警方單是針對理大便用了一萬多發彈藥,占所用彈藥總數的三分之一。另外,警方在理大事件中發射四發實彈,是發射實彈數量的次高。

警方使用彈藥次高的是11月12日的中大對峙,警方在該次行動中共使用4693發彈藥,當中包括2330發催淚彈和1770發橡膠子彈;第三高是10月1日國慶日的示威活動,警方共使用3344發彈藥,當中6發是實彈,是發射最多實彈的一天。而在國慶日前夕,警方放寬了使用武力的門坎。

面對警方使用如此大數量的彈藥,有不願透露姓名的監警會成員向《明報》形容,警方「真的瘋了」,情況就像是「軍事行動」;而在記者會上被問及時,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表示,不回應有關「軍事行動」的評論,尊重對方的感受和表達自由,但就指出,維持社會秩序是警方的工作,而在處理大量示威者而又不想傷害對方時,催淚彈是可選擇的最低武力。

港府年初推出可以把任何人送往中國受審的逃犯條例修訂工作,受到市民反對,及至6月9日,有過百萬人上街反對,觸發警民衝突,被視為反修例風波之始,至今已持續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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