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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運動

兩天三改擬控罪行 警方誓要控告制裁集會組織者

剛過去的星期日的“天下制裁集會”,因為警方提前中止集會而演變成警民衝突,事件餘波未了,除了記者被警方針對而引致兩個新聞界組織批評外,集會組織者劉頴匡亦遭警方起訴,但調查方向幾經轉變,警方的公開說法亦與事實不符。最後,劉頴匡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和“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罪,今(21日)午提堂,被告毋須答辯,獲準保釋出外,直至4月再訊。

2020年1月19日,香港抗議民眾再次集會,呼籲民主改革。
2020年1月19日,香港抗議民眾再次集會,呼籲民主改革。 REUTERS/Tyrone S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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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國際社會聲援香港的“天下制裁集會”,周日下午於中環遮打花園開始約一小時後,遭警方以附近有人堵路和破壞、主辦單位無力控制人群為由,要求中止,當四名便衣警員要求獲批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召集人劉頴匡即時解散集會時,劉要求對方出示警員委任狀以證實其身分,對方不願意。擾攘間,集會人士圍攏,雙方有肢體衝突,劉勸止。其中一名便衣警員最終出示委任狀,而劉亦隨即宣告集會中止,並詢問警員應呼籲集會人士向那個方向散去。四名身兼警民關係組人員的便衣警員離去時,遭集會人士襲擊,全部受傷。市民方面,至少七人被捕,包括劉頴匡。

傳媒當日引述警方消息人士稱,會循煽動非法集會和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條款考慮提控劉頴匡,因為集會人士溢出遮打花園至附近道路,違反通知書批出條件。

但劉頴匡的代表律師當晚透露,經商討後,警方更改控罪為“阻差辦工”和“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條件”。

到了昨(20)晨,警方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在電台節目指責劉頴匡,指劉頴匡“由始至終”沒有按警方指示腰斬集會;又故意刁難在場便衣警員,在應該認識有關警民關係組人員的情況下,要求對方出示委任證,導致四名便衣警被示威者襲擊。

不過,發言人的說法明顯與記者現場採訪所見不同,亦有評論質疑,警察執行任務時須出示委任證是警隊守則要求,質疑警方說法。

新聞播報後,律師傍晚與劉頴匡會面後獲悉,警方再次更改調查方向,把“阻差辦公”改回“煽惑非法集結”,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條件的控罪不變。

及至今早,有傳媒引述消息人士稱,一定會檢控劉頴匡,但控罪與律師說法不同。中午過後,律師確認劉頴匡會被控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和阻差辦公,多次擬控版本的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條款的控罪則取消。

政界人士指出,集會人數難以估計,過往不少集會均出現人數與估計不同的情況,例如去年6月兩次過百萬人的遊行,人數便以倍數超出預期,而警方亦不會以超出估計人數提出檢控。警方一旦以此提出檢控,將令市民不敢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是對集會自由的不合理限制。

事實上,這已是警方月內第二次因附近有破壞行動而腰斬合法集會,被人權組織批評做法不當。當中,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表示,根據歐洲人權法院案例和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建議,警方有“正面責任”協助集會和平進行,即警方有責任制止不和平的行為,不應因少數人鬧事而終止整個活動。警方現時的做法不符合尊重集會自由的人權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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