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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若反對港版國安法立法只能依法處理 避談未來承諾

中國全國人大會議宣布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5月26日在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她表示,中央有決心維護國家安全、勢在必行,不能再拖延有關完善國家安全法律及執行機制工作,既然本地未能立法,由中央層面去做是理所當然。她並指,如果反對,只能依法處理違法行動,不會退縮。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 路透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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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明報》報道顯示,林鄭月娥介紹稱,港版國安法是分“兩步走”步驟,目前是第一步,即全國人大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具體條文要視乎第二步,即人大常委會草擬法律時如何制訂法律,屆時特區政府會反映本港實際情況。她強調,在港版國安法大原則下,所有執法機構必須依法辦事,不可影響市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會上,有記者問及港版國安法還有沒有本地立法的空間,林鄭月娥則回應指,“答案是否定”。她稱,因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5月28日經審議通過,有法律效力,人大制訂法律後會由特區政府公布及實施,沒有其他方法在港實施。她強調今次立法並不取代《基本法》23條,特區仍有責任落實23條立法工作。對於有人稱今次立法繞過立法會,削弱“一國兩制”的高度自治,她表示,是罔顧香港特區和中央的憲制關係,亦罔顧國家安全立法是中央事權,她相信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會容許維護國家安全的大事上留有缺口或空白,批評外國政客持雙重標準,強調外國政府無權干預。

此外,美國有限電視新聞網(CNN)的記者在會上追問,諸如“反對特區政府、要求特首下台”等口號在將來是否都會違反港版國安法,並且能否為此向外界承諾。林鄭月娥回答稱,“中央對於人民享有自由的保障,已經在草案當中寫得清楚,我們勿需擔憂。”她續稱,香港每年有萬宗示威遊行,回歸 23 年以來都已經向外國清楚表達港人回歸後仍享有言論自由,而且只要市民守法,他們就可繼續行使權利。她說,“所以你要求我去保證個別的示威會被容許,另外一些又不會被容許,這樣不太合理”,只表示一切視乎情況,觀乎涉事者的行為是否有否違反法律。

林鄭月娥還談到,香港回歸 23 年來都尚未成功為國家安全範疇立法,而且“香港過去一年受好多暴力事件影響,又有鼓吹‘港獨’,鼓吹外國干預香港的事件”,所以今次中央和人大採取行動,不能夠再拖延立法,草案細節落實後就會放入《基本法》附件三,不存在交予港府自行立法的機會,這點非常清晰。

據立場新聞的消息亦提及,當被問到《基本法》23 條是否有立法時間表,林鄭月娥則說,“今次由國家層面訂立的香港國安法,並不取代《基本法》23 條立法”,草案仍然要求本地行政、立法機構有責任落實 23 條的立法工作。對於 23 條立法有沒有時間表,她續稱,現時應先由中央繼續港版國安法立法,她仍然希望香港“好快有條件和氛圍,進一步完成《基本法》23 條的立法工作。”

林鄭月娥提到,香港各界和廣大市民高度關注全國人大訂立港版國安法,她高興見到很多市民支持及理建中央層面進行立法。林鄭月娥說,外國政客近日就港版國安法作出多項“不實言論”,她“斬釘截鐵”地表示人大推港版國安法是有“堅實、不容致疑”的憲法基礎,訂立國安法並沒有違反《基本法》。

林鄭月娥稱,港版國安法立法只是針對極少數“違法犯罪份子”,一般奉公守法的市民是不用擔心,他們會繼續擁有基本的民主自由,以及生命財產的保障,外國人士也可安心帶家人來港生活。她再次強調,立法有助鞏固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雖然在人大宣布立法後股市大跌逾千點,但她指已回復平穩,有部份人擔心立法影響香港營商環境只是過慮。

此外,對於外界指立法後,香港市民的自由將會被剝奪,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將被削弱的說法,林鄭月娥斥之為“無稽”,稱放諸全球很多民主國家也有國安法,任何國家也不會容許國家安全存在“缺口或空白”。林鄭月娥稱,在過去 23 年本地無法立法,而在可見將未亦難以做到,因此今次由人大出手,行使中央權力立法,是對香港 700 萬市民負責的做法,外國政府無權干預。與此同時,對於上周日有市民在港島發起遊行反對港版國安法,林鄭月娥指有不同政見人士遇襲,她予以強烈譴責,並希望傷者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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