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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宣判 家屬回應:無論判一日或7個月都是冤枉

12港人涉嫌偷渡案12月30日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宣判,當中10人被判監7個月至3年。部分家屬隨後透過社交媒體發布錄音回應判刑。涉及偷越邊境罪的鄭子豪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鄭子豪的父親說,“無論大陸判一日,定7個月,每日都是冤枉”。他又重提,早前有報道稱12港人被截獲當天,香港飛行服務隊曾派出飛機在事發位置上空盤旋。

12名涉事港人家屬9月12日召開記者會資料圖片
12名涉事港人家屬9月12日召開記者會資料圖片 © 路透社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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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中的10名成人被告,周一在深圳鹽田法院秘密審訊,周三早被作出判決,其中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及2年,另外8人被判入獄7個月。根據臉書“12港人關注組”傳出的家屬回應錄音顯示,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的鄭子豪的父親說,“大陸無論判一日或者七個月,每一日都是冤枉”。他強調,8月23號,港府前後派出兩架飛機親自“護送”12人去大陸,“所以我覺得他現在坐的每一日監都是冤枉”。

另被判有期徒刑2年的 33 歲喬映瑜,她的家人質疑當局稱審訊期間有家屬參與旁聽的說法,並稱“既然聲稱有家屬聽審,請當局立即公開家屬名單。”29歲黃偉然的母親亦表示,希望內地當局儘快通知探訪細節,例如可以探訪的日期、探訪時間、流程,“可不可以取衣服,例如冬天衣服,可不可以買的東西食給我兒子。”她直言,對港府無期望,“我請內地快點儘快通知,香港政府我就不會期望任何東西啦。”

李子賢媽媽則認為30歲的兒子判監7個月是過重,“預算中都應該見到 2 個小朋友(指同案還沒有成年被告)今日回來,都想住他可以回來。”她表示,打算到深圳探望兒子,但就希望當局澄清,探訪地點、時長及時間等,希望當局可以在安排家屬做完檢測後,無須檢疫隔離14日,並建議如一個月可以探望三次,是否可安排連續探三日。此外,有家屬委託律師回應判決時推算,偷越邊境罪成的8人應在明年3月24日刑滿。

與此同時,12港人案中2名移交香港的未成年人廖子文(17歲)及黃臨福(18歲),周三分別乘坐一輛警方七人車,及一輛警方私家車離開深圳灣口岸返港,並有多輛摩托車開路護送。據悉,多名區議員及助理在天水圍警署外等候最新消息。有區議員表示,有代表律師已進入警署協助兩人,暫時未知兩人的家屬是否有到警署探望。2人返港後需再隔離14天。港警表示,兩人棄保潛逃,會徵詢律政司意見,再決定是否加控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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