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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前夕 特首與主審法官會面 律師指不恰當 林鄭月娥稱無談個案

在香港最高的終審法院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傳媒東主黎智英的保釋問題展開聆訊前四天,香港媒特首林鄭月娥被指與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單獨會晤,未知有否討論黎智英案。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會面時機不尋常,若是私人會晤更是不恰當;但林鄭月娥強調,與首席法官會面,事屬正常和恰當,沒有談論個別案件,呼籲公眾不要把會晤解讀為干預司法獨立。

2.2 張舉能在1月11日宣誓時已與與林鄭月娥碰面,事隔大半個月,於黎智英案前會晤備受質疑(新聞處資料圖片)
2.2 張舉能在1月11日宣誓時已與與林鄭月娥碰面,事隔大半個月,於黎智英案前會晤備受質疑(新聞處資料圖片) © 港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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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反送中運動持同情態度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會英去年底被控涉嫌欺詐和違反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勢力罪,但不獲保釋,形成未審先判,終審法院昨(1日)就其保釋的司法複核進行聆訊,黎智英一方挑戰國安法中不準保釋的條文是否超越普通法中的無罪推論原則,港府則強調要「先」考慮國安法,甚至把未成本地法例的《基本法》第23條也用上。法官聽後押後宣判裁決,黎智英因此須繼續還柙羈留所。

作為終審法院的首席法官,張舉能昨日亦是五名主審法官之一,他被網媒《眾新聞》揭露,於聆訊前四天,與特首林鄭月娥於上周四(1月28日)單獨會面,司法機構回複查詢時沒有否認二人曾會面,但沒有響應兩人是否單獨會面與及談話的具體內容,只是強調基於司法獨立,張舉能「絕不會與行政長官討論個別要在法院審訊的案件」。至於有否談及國安法或國安法下委任指定法官的問題,司法機構表示,不宜透露兩人就「工作事宜的溝通詳情」。

報道又質疑,二人在張舉能1月11日宣誓就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時已碰面,短期內再會面的時機並不尋常。

對於會面之說,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出席會議前強調,與現任或前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會面是合法、適當及正常,不應被解讀為干預司法獨立,相關說法是不能接受的。

她指出,特首有義務維護司法獨立,亦有需要與首席法官會面,討論有關司法獨立、司法機構的效率及運作等事宜,包括司法人員的委任;反問若雙方不會面,如何討論有關議題。她強調,雙方會面從來沒有討論任何案件。

不過,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由於案件審訊在即,即使公務會面亦須小心處理,若是私下會面,則可能不太恰當,期望司法機構進一步交代會面情況,以確保公眾的信心,因為公義必須是在人前彰顯、路人皆見,有些情況須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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