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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六四

澳門終院禁六四集會 指與中國定性相違 民聯會改網上同悼

澳門居民將與港人一樣,無法在中國土地上一起公開悼念六四事件32周年。當地終審法院在紀念日前夕,駁回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民聯會)就警方拒絕該會舉辦室外六四集會的上訴,原因是集會所表達的要求與中國人大常委會當年就六四事件的定性對立,以致集會要求「嚴重地踐踏」了北京中央政府的權威。民聯會對終院決定表示失望,會將悼念改到室內進行,呼籲民眾網上一起悼念和討論。

澳門警方首次以政治理由拒批六四集會(見小圖公告),前年的30周年悼念會日後可能成絕唱(資料圖片)
澳門警方首次以政治理由拒批六四集會(見小圖公告),前年的30周年悼念會日後可能成絕唱(資料圖片) © 本文作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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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在澳門實行「一國兩制」,但澳門警方和終審法院的決定,反映中國人大的決議可在澳門事務中適用。根據1990年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1989年春夏之交在北京發生的政治風波,是一場「反革命暴亂」,聲言會「堅決支持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維護憲法尊嚴和國家穩定」。而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3日)天響應六四事件時表示,中國對該場政治風波已有明確結論,而新中國成立七十多年來取得的成就,充份說明中國所選擇的發展道路完全正確,將繼續堅定走下去。

澳門政府在終院作出裁決後表示,支持及尊重裁決,呼籲發起人遵守裁決,市民認清相關集會的「違法性」及對國家安全的危害性,自覺抵制非法集會、遊行及示威等活動。

澳門終審法院在裁決中指出,集會示威權屬人權,但當言論自由、集會和示威權的行使已經產生挑釁性的言論,又或者公開發表或展示單純攻擊性或詆毀性的言語,就不可接受,否則就是容許無限制的侵害行為。

判決又說,考慮本案的情況後,認為應該給予「些許寬容」,但需有限制,表示只要刪除所有「詆毀性或侮辱性成分」的內容,便可以容許相關的集會或示威。

民聯會昨在社交平台上回應裁決時指出,法院駁回的唯一理據就是人大常委會當年已有決議為六四事件定性,並認同警方的決定,指六四燭光集會所表達的要求與上述的定性完全對立,故此集會所宣揚的政治要求就成了對北京中央政府的「攻擊和詆毀,從而嚴重地踐踏中央人民政府的名譽、尊嚴、權威和聲望」。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澳門中聯辦及外交部駐澳公署亦分別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支持警方決定和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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