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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020民主派初選

初選案被告何桂藍:香港政治壓迫司法化 藉爭取保釋、輕判「希望」營造恐懼

因為參與民主派初選案而被還柙的何桂藍在羈押中心向外發文,指港府以「依法辦事」來清洗公民社會,而法院亦會傾向以重判來順應政權,以避免被政權藉上訴、複核等方式干預,其實是把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而正在把政治壓迫司法化的香港法院,以「充滿彈性」的裁決來向香港社會傳遞恐懼,是對「抗爭共同體」的極大傷害,《港區國安法》案件的保釋足以為證。

香港因參與民主派初選而被控觸犯國安法的何桂藍(資料圖片)
香港因參與民主派初選而被控觸犯國安法的何桂藍(資料圖片) ©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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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網媒《立場新聞》當記者的何桂藍昨(5日)在《明報》副刊以《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為題撰文,指若果「司法淪陷」是指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是自己人,可以「一條龍」地將異見者直接送進監獄,並判處十年才算,那香港還遠遠沒到這一步,因為辯方仍可據理力爭,亦有法官還會斥責控方或警方證人,甚至有被控暴動、非法集結等罪名者獲輕判、甚至無罪的「小勝」出現,以致好像司法和公義還有「希望」,但她質疑,這種看似有「希望」的司法制度,其實是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量」的信息,而這樣一套辦法可能對威權政體最有利。

她指出,當法院全權掌握對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被捕者的焦點從檢控和羈押的正當性轉向研究如何才能獲取最大個人利益的訴訟策略,使自己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和個人意志。她說,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因為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不再有行動。

何桂藍引述學者沙比奧(M. Shapiro)解釋法院成為威權體制一部分時指出,「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她指出,香港正出現相關情況,例如法院會因為憂慮其判決可以被政權無效化而順從政權,於是會不時有「我輕判你,一陣DOJ(律政處)又複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等考慮,出現「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結果,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面對大部分被《港區國安法》提控者不獲保釋,她批評,香港法官連僅余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法官是在積極地迎合政權。她質疑,當法官為了保存自己而無限制地妥協時,法官想保存的司法獨立早已被斷送。

何又指出,現時連場國安法的審訊,其實是在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既消耗民間社會,又在建構政權要的敘事,從而達致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社會的政治空間。過程中,被捕人或被告之間已出現政府要你「社會性死亡」的與公眾隔絕、沉默、自我推翻、背棄同儕。

她總結,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並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是來自它可以全無合理解釋便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但作為普通法的基礎,普羅百姓仍可發揮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港人對審訊的行動與選擇,都是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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