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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

香港最高法官為司法獨立辯護 稱法庭公正性未受國安法影響

香港的司法獨立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一年半以來備受國際關注,作為本地最高法官的張舉能,昨(24 日)在本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多次提及「司法獨立」,強調這是「事實」,又稱公開宣揚,有助建立公眾信心;即使審理國安法案件須由特首指定,且刑期偏長,引起社會人士質疑,張舉能仍堅稱,法庭的公正持平,絕對不會因為「指定法官」的安排而受影響。

張舉能為香港司法獨立辯護,2022年1月25日。
張舉能為香港司法獨立辯護,2022年1月25日。 ©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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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北京制訂的香港國安法於前年 6 月 30 日生效後,廣受西方社會批評,指該法損害港人自由和人權,並已產生寒蟬效應。根據網上資料,該法生效至去年 9月下旬為止,已有 154 人因國安法被捕,但因法例的保釋門坎偏高,要「國安法指定法官」信納被告不會危害國家安全方可獲得保釋,不少被告因而被長時間還柙,以泛民主派初選案 47 人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為例,原有 14 人獲準保釋外出,其餘 33 人到今年 3 月 4 日開審時,將被還押超過一年;當中,原於去年 6 月獲得保釋的鄒家成,本月中因被指發放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的言論,違反保釋條件,遭法庭撤銷擔保,繼續還柙羈留所。若以被捕開始計算,逾三十名被捕者今天已失去自由超過一年,但仍未獲得正式審訊的機會。

對此,張舉能在法律年度開啟禮後見記者時表示,明白社會期望高保釋門坎的案件能儘快開始審訊,但普通法下的審訊程序認真,部份案件涉及的人數及文件繁多,案情複雜,可爭辯之處也多,法庭已儘快處理,但希望社會明白,不能一蹴即就。

至於國安案件只可由「指定法官」審理,他指出,明白安排引起部分人對指定法官是否公正持平的評論,他不會在司法過程以外評論有關法律及運作,但為維持市民大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他向社會大眾保證,法庭的公正持平絕不會因指定法官的安排而受到影響。他又說,行政長官在任命指定法官前,可徵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這個司法機構之首的意見,而「指定法官」亦須像其他法官一樣作司法誓言,在作出司法決定的過程中,不容有任何政治或個人因素的考慮。但他拒絕透露,指定法官的甄選標準,亦不願公開指定法官名單。

張舉能致辭時曾十五次提及「司法獨立」、另五次提及「國家安全」和兩次提及《香港國安法》,當中包括稱「香港享有司法獨立是事實,我們今天在此就是見證這事實。」當其後被記者問及,若香港真的擁有司法獨立,是否有必要將這掛在口邊時,他回應稱,作為司法機構之首,公開宣揚香港司法獨立有助建立公眾的信心,「如果是事實,我可以作出說明」。他更表示,有信心香港受《基本法》保障的人權自由,可保持不變。

不過,法庭案例顯示,涉及國安法和反修例運動的案件,刑期較過往長,而國安法首例的唐英傑案,被告因駕駛車尾掛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電單車,並令三名警員受傷,被裁定分裂國家罪名成立,判監九年,去年底更因法援制度改變,被換上「官派律師」後撤回上訴。對此,張舉能重申,法官的判辭可供公眾閱覽,法庭亦會確保被告人獲得公平審訊,不滿裁決者可以上訴。他續稱,過去兩年,香港的司法獨立備受關注及評論,司法機構歡迎有益及具建設性的批評,但倘若關注及評論只是憑空臆測、出於政治傾向或地緣政治的考慮,對促進香港法治或保持司法獨立毫無裨益。

與西方批評不同,中港政府均強調,國安法是香港由亂轉治的關鍵,香港的繁榮穩定因此得以長久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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