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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婚姻平權

台灣通過開放同志家庭收養子女 婚姻平權補上重要缺角

台灣「同婚專法」通過4年後,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同性伴侶無血緣收養,使同婚者也能共同收養子女,或由一方單獨收養他方子女,相關規範准用《民法》收養的規定。法新社說,這是繼跨國同婚今年1月全面開放後,台灣的婚姻平權再向前邁出的一大步。

台灣修法通過同志家庭可以收養無血緣關係小孩
台灣修法通過同志家庭可以收養無血緣關係小孩 © 網絡照片/兒福聯盟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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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20195月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婚專法),使同志伴侶能夠合法成為配偶,然據第20條規定限制同婚家庭的收養資格,僅能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不準同性配合一方收養他方的養子女,亦不能如異性伴侶共同收養無血緣的孩子,如今修法可使同志伴侶的孩子在法律上不再「被迫單親」

據太報報道,民進黨籍立委範雲在三讀後發言表示,特別感謝一路上的倡議團體,包括彩虹平權大平台、同志權益家庭促進會、同志諮詢熱線、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不斷地進行社會對話及遊說。

範雲表示,在同性婚姻合法化四周年的前夕,「很高興,我們在跨國同婚許可後,台灣國會今天三讀通過同志收養,我們終於在法律上,把孩子還給同志家長了。」

範雲指出,未來,在台灣,同性伴侶跟異性伴侶一樣,可以結婚,也和異性家長一樣,可以一起領養小孩,也都可以獲得法律完整的保障,直呼「平等成家、親權成雙!」

另一位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提及,在許多國際場合中,台灣是亞洲第一也是唯一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這讓許多國家都相當讚賞,也為台灣贏得不少國際友誼。

隨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也發聲明表示,開放同性配偶可比照異性配偶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對同志社群而言無疑是振奮的。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說,4年前同婚專法在反同強大壓力下三讀通過,當時的感動是驚心動魄,但對於政府是否有決心把後續的平權缺角補上,我們並沒有十足信心與把握;今年隨着跨國同婚與無血緣收養的完滿,「我們對於後續兩岸同婚、人工生殖、婚生推定、以及同婚回歸民法有更多的信心與期待,也相信台灣的民主制度一定會讓平權的願望步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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