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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香港

美國會議員提案促制裁香港律政司長等49名警檢法官員

美國國會議員已向參丶眾兩院的不同委員會提出跨黨派法案,要求檢視有關香港的制裁事宜,為敦促當局考慮制裁49名香港法官丶檢控官及保安官員啟動程序,讓藉着《港區國安法》侵擾香港人權和自由的官員付出代價。已有約十名官員受到制裁的港府對提案作出強烈譴責,稱對制裁嗤之以鼻。

3.112023年11月2日,美國國會議員提案,一旦通過,港府檢控人員和法官可能被制裁。
3.112023年11月2日,美國國會議員提案,一旦通過,港府檢控人員和法官可能被制裁。 © 法廣/麥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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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亞太小組委員會主席金映玉(Young Kim)等五名國會議員昨(2日)提出的《香港製裁法》(Hong Kong Sanctions Act),其附列的考慮制裁名單較早前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建議的名單更長和廣泛,當中包括以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為首的28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丶以律政司長林定國為首的17名政府檢控官員丶警務處長蕭澤頤丶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區志光,以及曾參與暴動及示威案的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和外聘大律師吳美華。

根據草擬法案,美國白宮在法案通過後的 180日內,須根據《馬格尼茨基法案》丶《香港人權與民主法》及《香港自治法》決定是否向上述被視為侵犯港人人權的人士實施制裁;若白宮拒絕,便須解釋。

早前提出「中國非開發中國家」法案並獲通過的金映玉在聲明中指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是中國藉國安法控制港人的最新不幸個案,期望《香港製裁法》可讓美國當局可以採取強力而果斷的行動去支持熱愛自由的港人,使侵犯人權的官員負上責任。

與她一同提案的共和黨籍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中國譯作科蒂斯)和執政民主黨眾議員麥高文(Jim McGovern)均認為,現時已有法案讓當局制裁侵犯人權的港官,新法案只是要求當局檢視法案中的49名官員是否符合制裁標準。

另外,向參議院提出法案的共和黨參議員蘇利文(Dan Sullivan)在聲明中指出,眾所周知,司法機關已不再是香港獨立和引以為傲的源頭,自2019至20年間的打壓行動開始,司法已成了對付無辜公民的工具,拜登政府應對他們施加制裁,讓北京和中共在港的奴僕知道,美國不會再受愚弄。共同提案的民主黨參議員默克利(Jeff Merkley)亦表示,美國必須持續向中國政府發出清晰無誤的信息,就是美國不會再容忍中國破壞香港的自治和自由。

港府強烈譴責 稱對制裁嗤之以鼻

香港特首李家超等十多名中港官員早前已遭美國政府制裁,國會多名議員反對美國邀請李家超出席本月中旬在三藩市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經過長時間拉鋸,美國向香港發出邀請,而李家超則以日程安排相撞為由,改派財政司長陳茂波出席會議。多位跨黨派美國議員在港府公布安排翌日(1日),向國會提出提案,並於昨日公布草擬法案。

香港政府今(3日)早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此次提案,形容是妄圖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特區人員。但發言人指出,對於所謂「制裁」,香港嗤之以鼻,當局無懼任何威嚇,定當繼續堅定履行維護國安;港府又強烈敦促美國政客認清事實,立即停止干涉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發言人重申,《港區國安法》實施三年多以來,律政司的檢控決定均建基於證據和適用法律作出,而司法機關亦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強調本地的司法制度亦深受國際推崇,任何企圖以政治力量干預香港司法程序,都是破壞法治的行為,應受譴責。

不過,在美港人組織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政策和倡議專員許穎婷認為,法案能夠對侵犯香港人權的官員和司法人員起警示作用,提醒他們在香港法庭內所作之事,均已紀錄在案,會被追究,讓他們深思是否值得為港府如此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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