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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檢察官要求重判幣安創辦人趙長鵬三年監禁

美國檢察官希望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創辦人兼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在承認違反反洗錢法後入獄三年。

加密貨幣安創辦人趙長鵬(左)離開美國西雅圖聯邦法院,2023年11月21日
加密貨幣安創辦人趙長鵬(左)離開美國西雅圖聯邦法院,2023年11月21日 AP - Ken Lam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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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報道,檢察官在周二(4月23號 )晚上向西雅圖聯邦法院提交的文件中提出了這一請求。

他們表示,對趙判處聯邦指導方針建議的最長 18 個月監禁的兩倍,這將反映他故意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並發出這樣的信息:“每次都是正確的選擇,就是遵守法律。”

趙的律師請求緩刑。美國地區法官理查德·瓊斯預計將於 4 月 30 日對此案作出判決。

今年47 歲的趙長鵬曾經是加密行業最有權勢的人物,趙長鵬於 2017 年創立了幣安。此後不到一年,就發展成為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機構。去年 11 月辭去了幣安首席執行官一職,當時他和幣安交易所承認逃避《銀行保密法》下的反洗錢要求。

幣安同意接受 43.2 億美元的刑事處罰。包括 18.1 億美元的刑事罰款和 25.1 億美元的賠償。

檢察官表示,幣安採用歡迎犯罪分子的“狂野西部”模式,沒有報告與哈馬斯、基地組織以及伊拉克和敘利亞伊斯蘭國(ISIS)等指定恐怖組織的超過 10 萬筆可疑交易。

他們還表示,趙的平台還支持銷售兒童性虐待材料,並且是大部分勒索軟件收益的接收者。

檢察官表示:“他做出了一個商業決定,認為違反美國法律是吸引用戶、建立公司和中飽私囊的最佳方式。”

在尋求寬大處理時,趙的律師提到了初犯“毫不猶豫”地承擔了責任,被處以 5000 萬美元的刑事罰款,而且在類似案件中沒有任何被告被監禁。

趙長鵬目前處於保釋狀態,他已繳納 1.75 億美元保釋金,並同意在聯邦指導方針範圍內,不對任何判決提出上訴。

據美國之音,去年六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向位於首都華盛頓的一家聯邦法院提起訴訟,列出了針對幣安、趙長鵬以及號稱獨立的該公司美國交易運營商的13項指控。

SEC指控幣安人為地誇大其交易量,轉移客戶資金,未能限制美國客戶訪問其平台,並在其市場監控方面誤導投資者。

SEC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指控趙長鵬和幣安實體參與了廣泛的欺詐網絡、利益衝突、缺乏披露和精心規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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