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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絡

學者憂中國網絡控制透過國安立法襲港

港府已向立法會提交白紙草案,以限制貶損中國國歌的行為,研究中國內地互聯網控制的學者傅景華表示,國歌條例草案引入有異於香港的中國法律概念,令他憂慮港府日後會藉著立法落實有關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而把國內的網絡控制引入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更以「溫泉水煮蛙」來形容北京政府的治港態度。

資料圖片:2017年12月烏鎮中國互聯網大會上奇虎展台展示的網絡安全信息
資料圖片:2017年12月烏鎮中國互聯網大會上奇虎展台展示的網絡安全信息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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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景華昨(17日)天在金堯如新聞自由獎頒獎禮講座上指出,中國有多種方法控制互聯網輿情,刪子敏感詞只是內容審查的一部分,他續稱,當局的控制手法還包括透過防火長城阻止市民接收境外不受控的信息、藉網絡和手機實名制監控、透過《網絡安全法》及各種管理規定加以控制、以網絡言論入罪及社會信用體系追蹤及監察。

有關方法未有在港實施,但親中或建制派人士正透過頹論為引入網絡言論入罪鳴鑼開道。傳景華指出,港府上月就檢討《廣播條例》和《電訊條例》進行公眾諮詢時表明不會以發牌方式規管網上媒體,有關建議一出,傳統親中報章《文匯報》即以社評抨擊港府的取向,稱「網絡媒體上侵犯知識產權,散播人身攻擊和違法言論等行為日益猖獗,社會上要求加強規管網絡媒體的呼聲日高」,其他政府亦有立法規管,認為當局須「適度加強對新媒體的立法規管」。

他續稱,16日提交立法會的國歌條例草案令他對中國網管透過立法引入香港加重憂慮。他指出,港府已經透過消息人士方式表明,網絡亦會受國歌法規管;另外,在未有訂明何謂「貶損」的情況下,官員指定罪須有意圖,「一般人」毋須擔心,但傳景華表示,普通法中的「合理人」(reasonable man)是香港人的一般概念和看法抑或是要考慮國家意識?

傳續稱,發展下去,網絡以言入罪未必是港府想規管的,但建制派希望引入,日後會否透過有香港小憲法之稱的《基本法》之中的第23條引入?這確是有可能的。

《基本法》23條訂明,港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港府曾於2003年嘗試進行本地立法,但在50萬人上街遊行後擱置,北京官員則透過不同方法促香港立法,以保護國家安全。

主持講座的時事評論員劉銳紹總結稱,北京政府現在已經不是溫水煮蛙改變香港,而是「溫泉水煮蛙,甚至是要用泉眼水」,即以一個更高的起點來改變香港,明知青蛙會感受到熱而有反彈,但亦不管不顧,故此捍衛新聞和言論自由等核心價值的,不應光是由記者做,而是全港市民都要同心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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