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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專欄

日中首腦會談以後的釣魚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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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當地時間10日中午,在人民大會堂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舉行了會談。會談本身沒有具體談到釣魚島問題和靖國神社問題,但是安倍在會見後對媒體說,他向習近平建議,為避免偶發性衝突,應儘早建立日中海上聯絡機制,並稱兩國為此“已經決定進行具體工作的作業”,可以說,日中為解決釣魚島問題正在探索一條切實可行的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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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日中有關釣魚島問題爭論的核心,是是否有“擱置共識”。日本政府的公開見解是:“尖閣諸島是日本固有領土,根本不存在圍繞尖閣諸島要解決的領有權問題。”

而中國方面認為,1972年,田中角榮與周恩來在進行有關中日關係正常化交涉時及1978年8月鄧小平與日本外務大臣園田直進行締結《中日友好和平條約》交涉時,雙方達成了“擱置共識”。而在2010年9月7日日中在釣魚島水域發生艦船相撞以前,日本政府在處理釣魚島問題上,一直是以存在“擱置共識”為前提處理的,其特點就是對於登上釣魚島的中國大陸及港台保釣人士從來沒有按照日本國內法送檢,這表明日本在處理圍繞釣魚島發生的問題時,不以主權歸屬為前提,如2004年3月24日,馮錦華等7名中國保釣人士以奇襲方式登上釣魚島,日本政要紛紛講話,要求該依照法律嚴厲處理這一事件。現場警察也摩拳擦掌,準備以“涉嫌燒毀神社”為由,將7人送檢。但是他們突然接到消息:檢察官不來了,馬上把7人送到入國管理局“強制送還”。這是政府出面以“政治解決”代替了“法律解決”,當時的小泉首相在當晚的記者招待會上指出:我們對相關部門作出了指示,在基於法律適當處理的同時,也要從不給中日關係帶來負面影響這一大局出發。

但是2010年9月7日日中在釣魚島水域發生艦船相撞後,缺少解決釣魚島問題經驗和知識的民主黨政權以主權歸屬為前提,堅決主張按日本國內法處置中國船長詹其雄,將其送檢,由此導致中日關係惡化,中方強烈抗議、反制措施升級,使釣魚島問題喪失了顧及到兩國關係的“模糊空間”,而2012年日本政府購島,更使釣魚島問題演變為日中間的全面對立。

而在11月7日,日中兩國政府就釣魚島等問題達成四點共識,有關釣魚島問題,雙方表示:“認識到圍繞釣魚島等東海海域近年來出現的緊張局勢存在不同主張,同意通過對話磋商防止局勢惡化建立危機管控機制,避免發生不測事態。”這個危機管理機制包括:(1)日中防衛當局定期召開聯絡會議;(2)兩國當局設置聯絡熱線;(3)兩國的艦艇、飛機的直接通訊。

這說明,日中圍繞釣魚島問題正在探討一條有別於小泉式的“政治解決”和民主黨式的“法律解決”的“事務性解決”的新的道路,而圍繞釣魚島問題的有規則的聯絡機制一旦建立,將使日中在處理釣魚島問題時,在承認存在爭議的前提下逐步形成一套雙方認可的事務程序,以規程代替主權論爭,使避免危機先於法律程序,以規範代替民族感情,有利於克服日中在此問題上無共同規則也無法建立規則,自說自話的模糊而危險的狀態,使日中避免在釣魚島問題上擦槍走火。

(以上東京專欄由法廣特約記者楚良一撰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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