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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太地區核心多邊機構:《東盟印太展望》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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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印太地區作為地緣政治概念在近年來受到美歐等全球主要經濟體的追捧,諸如澳大利亞、日本和印度等區域內大國也通過參加四方安全對話機制(Quad)等多邊機構將圍繞着印太地區的互動和戰略設想予以升華。作為印太地區關鍵的國際組織,東盟(ASEAN)自然成為了美歐提出的印太地區戰略文件中主要希望合作和強化關係的目標夥伴。2019年6月,第34屆東盟峰會發表了《東盟印太展望》的正式文件(The ASEAN Outlook on the Indo-Pacific (AOIP)),闡明了東盟自己關於地區戰略的新主張,這也是我們在本期節目中為您介紹的主題。

第34屆東盟峰會資料圖片
第34屆東盟峰會資料圖片 ©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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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盟現有10個成員國,他們包括: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文萊、柬埔寨、老撾、緬甸、越南;總面積約449萬平方公里,人口超過6.6億。事實上,東盟成員國就印太概念的提出由來已久,早在2013年,時任印尼外長馬爾迪·納塔勒加瓦(Marty Natalegawa)就提議東盟談判簽署《印太友好合作條約》。在2017年東亞峰會上,泰國總理巴育(Prayuth Chan-ocha)提出東盟應有關於“印太”概念的立場,並得到印尼總統佐科·維多多(Joko Widodo)的支持。時間到了2019年1月,印尼在東盟外長特別會議上提出《東盟印太展望》的概念, 但未能通過。最終,2019年6月23日的第34屆東盟峰會上通過並發表了《東盟印太展望》,再次闡明東盟關於地區合作的主張,重塑了地理概念,維護了各國互動規範,框定了未來地區合作重點。

在《東盟印太展望》發表後,東盟各國政府都高度認可其內容和意義。佐科在東盟峰會上表示,“ 《東盟印太展望》代表着東盟在堅持維護和平、促進對話文化和加強合作等主要原則上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巴育在東盟峰會後的簡報中強調,各國領導人同意加強東盟在處理與地區外夥伴國關係行為中發揮領導作用。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表示對通過《東盟印太展望》感到滿意,並稱“我希望其能夠加強現有的、包容的、 東盟領導的地區架構,維護地區穩定,從而使我們都能從中獲利。”馬來西亞國家秘書處秘書長穆罕默德((Muhammad Shahrul Ikram Yaakob)認為,《東盟印太展望》是“東盟方式”的明顯展示,有助於促進東盟中心地位成為印太地區合作的根本原則。

大國崛起需避免加深不信任、誤判和零和遊戲

那麼在這份關鍵性戰略文件中,東盟對印太地區究竟提出了怎樣的設想呢?文件稱,“亞太和印度洋地區是世界上最具活力的地區之一,也是幾十年來經濟增長的中心。因此,這些地區繼續經歷地緣政治和地緣戰略的轉變。這些變化既帶來了機遇,也帶來了挑戰”。文件指,“一方面,該地區的經濟增長為緩解貧困和提高數百萬人的生活水平提供了合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物質大國的崛起,即經濟和軍事的崛起,需要避免加深不信任、誤判和基於零和遊戲的行為模式。”文件稱,“東南亞位於這些充滿活力的地區的中心,是通往這些地區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渠道和門戶。因此,引領經濟和安全架構的形成,並確保這種動態將繼續為東南亞以及更廣泛的亞太和印度洋地區或印太地區的人民帶來和平、安全、穩定和繁榮,這符合東盟的利益。”

文件稱,“幾十年來,東盟一直在參與發展一個包容性的區域架構,需要不斷拿出集體的領導力,打造和塑造在印太地區更緊密合作的願景,並繼續保持其在東南亞及其周邊地區不斷發展的區域架構中的核心作用。東盟還需要在利益競爭的戰略環境中繼續做一個誠實的掮客。”文件續指,“在此背景下,東盟領導人同意進一步討論一項加強以東盟為中心的區域架構的倡議,即《東盟印太展望》。該展望的目的不是要建立新的機制或取代現有的機制;相反,該展望旨在加強東盟的共同體建設進程,並為現有的東盟領導的機制加強和提供新的動力,以便更好地面對挑戰,抓住當前和未來區域和全球環境帶來的機遇。此外,《展望》的目的是為了包容各種想法和建議。”

《展望》將東盟中心地位作為促進印太合作的基本原則

文件稱,“《東盟印太展望》設想將東盟中心地位作為促進印太地區合作的基本原則,由東盟主導的機制,如東亞峰會,作為對話和實施印太合作的平台,同時保留其形式。此外,東盟還可酌情尋求與亞太和印度洋地區的其他區域和次區域機制就共同關心的具體領域開展合作,以補充相關舉措。”文件稱,“根據東盟幾十年來在發展和塑造東南亞及其他地區架構方面的作用,以及《東盟憲章》和其他相關東盟文件中所載的東盟規範和原則,東盟設想的印太地區前景包括以下關鍵要素:將亞太和印度洋地區不視為毗連的領土空間,而視為一個緊密結合和相互聯繫的地區,由東盟發揮核心和戰略作用;一個對話與合作而非對抗的印太地區;一個人人享有發展和繁榮的印太地區:海洋領域和視角在不斷發展的區域架構中的重要性。”

就相應的具體目標,文件寫道,“《東盟印太展望》應支持印太地區目前的活力,並為其提供壓艙石,應從鼓勵進步的角度來看。因此,它也應該為現有的區域安排提供附加值。因此,上述《東盟印太展望》的目的是: (1) 提供指導本地區合作的前景;(2) 幫助促進本地區和平、穩定和繁榮的有利環境,應對共同的挑戰,維護基於規則的區域架構,促進更緊密的經濟合作,從而加強信心和信任;(3) 加強東盟的共同體建設進程,進一步加強現有的東盟主導的機制,如東亞峰會;(4) 落實現有的和探索東盟的其他優先合作領域,包括海上合作、互聯互通、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以及經濟和其他可能的合作領域。”

《展望》是為了促進維護和平、自由和繁榮

文件指,“《東盟印太展望》包括進一步加強和優化東盟領導的機制,包括東亞峰會、東盟地區論壇、東盟國防部長會議、東盟防長擴大會議、東盟海事論壇和其他諸如相關東盟加一機制;《東盟印太展望》是為了促進維護和平、自由和繁榮。”就相關的原則問題,文件寫道,“《東盟印太展望》是建立在加強東盟中心地位、開放、透明、包容、基於規則的框架、良好治理、尊重主權、不幹涉、與現有合作框架互補、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則之上。諸如《聯合國憲章》、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其他3個相關的聯合國條約和公約、《東盟憲章》和各種東盟條約和協定以及《東亞峰會互利關係宣言》(2011年)。”

東盟將在廣泛的領域開展合作,包括海洋合作

文件稱,“認識到《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40多年來對維持本地區和平與穩定的持續重要性、相關性和積極貢獻,《東盟印太展望》將以該《條約》的宗旨和原則為指導,其中包括和平解決爭端、放棄威脅或使用武力以及促進法治,以期進一步促進印太地區各國之間的友好與合作。”文件續稱,“同時,《東盟印太展望》將有助於為在該地區建立戰略信任和雙贏合作提供動力,而東盟重申該《條約》的這些宗旨和原則,並促進其在更廣泛的印太地區的國家關係行為中的應用,包括通過一份適當的東盟文件,將進一步加強這種勢頭。”文件還提出了相應的合作領域,並指為了實現《東盟印太展望》的主要內容,東盟將在廣泛的領域開展合作,包括:“海洋合作;該地區國家面臨的現有和新出現的地緣政治挑戰也圍繞着海洋問題,如未解決的海洋爭端,有可能導致公開衝突。此外,對海洋資源不可持續的開發和海洋污染也日益成為主要問題。有必要以一種更加集中、和平和全面的方式來預防、管理並最終解決這些問題。”

文件指,“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海洋合作的領域可包括進一步加強,包括和平解決爭端的合作;促進海上安全和安保,以及航行和飛越自由;處理跨國犯罪,包括販運人口或非法藥物、海上海盜、搶劫和武裝搶劫海上船隻等等。”文件補充說,“合作促進海洋資源的可持續管理;繼續促進海上連通性;保護沿海社區的生計和支持小規模漁業社區;發展藍色經濟和促進海上貿易等”。就環保問題,文件指,“合作解決海洋污染、海平面上升、海洋廢棄物、維護和保護海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促進綠色航運等”。文件稱,“在海洋科學協作方面進行技術合作;研究和開發;分享經驗和最佳做法、能力建設、管理海洋災害、海洋廢棄物、提高對海洋和海洋相關問題的認識等。”

第二個合作領域是連接互聯互通

此外,就基礎建設連通性問題,文件寫道,“第二個合作領域是連接互聯互通。印太地區現有和未來的連通性倡議應補充和支持現有的《2025年東盟連通性總體規畫》。東盟關於連通性的願景,即實現一個無縫和全面連接的一體化區域,以促進競爭力、包容性和更大的社區感,以及第六屆東亞峰會關於東盟連通性的宣言,應指導東盟在印太地區的連通性前景。印度洋和太平洋國家之間日益增長的一體化和相互聯繫,需要投資和努力建設互聯互通的基礎設施,包括物質、機構和人與人之間的聯繫。必須考慮到環境和生態的影響和因素,以確定這些舉措的長期可持續性。”

文件介紹稱,“連接方式可能包括:探討關鍵的優先合作領域,以加強現有的《2025年東盟連通性總體規畫》,促進印太地區的繁榮和發展;制定區域公私夥伴關係發展議程,為互聯互通項目調動資源,包括印太地區的基礎設施項目;探討與次區域框架的潛在協同作用,如環印度洋聯盟、環孟加拉灣多領域經濟技術合作組織、東盟東部增長區、湄公河次區域合作框架,包括伊洛瓦底江、湄南河及湄公河經濟合作戰略組織等等;努力建立東盟的無縫天空,將東盟空域作為一個無縫的空域區塊,採用統一和可互操作的程序和操作,以提高空中交通管理能力和效率,同時加強安全;通過學術界和企業界的合作、協作和交流,實現人與人之間的連接;以及通過東盟智慧城市網絡倡議,應對快速城市化的挑戰。”

就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文件寫道,“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與《東盟共同體2025年願景》以及更廣泛的東亞峰會願景相一致。在《東盟印太展望》下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這一共同目標,將是本地區對全球社會的一個重大貢獻。”文件續指,“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活動可能包括:為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作出貢獻,包括通過利用數字經濟;加強區域發展議程與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互補性和一致性,如《東盟共同體2025年願景》和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促進與東盟可持續發展研究和對話中心以及本地區其他相關機構的合作。”

《展望》為東盟在亞太和印度洋地區的參與提供了指導

另就東盟在印太地區有關經濟和其他可能的合作領域,文件寫道,“南南合作(包括南南合作和三角形合作(SSTC));貿易便利化和物流基礎設施和服務;數字經濟和跨境數據流的便利化;微型、小型和中型企業;科學、技術研究和發展,以及智能基礎設施;氣候變化和災害風險減少和管理; 積極老齡化和創新;深化經濟一體化,確保金融穩定和復原力”。文件續指,“通過支持實施《2025年東盟經濟共同體藍圖》和其他自由貿易協定,包括《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加強和促進貿易和投資;在準備第四次工業革命方面進行合作,包括促進分享關於如何從數字革命中受益和應對挑戰的經驗和專業知識;還可以進一步探討私營部門的發展,包括微型、小型和中型企業,以使其能夠參與區域和全球價值鏈。”

就機制問題,文件提出,“《東盟印太展望》為東盟在亞太和印度洋地區的參與提供了指導。《展望》還認識到,在亞太和印度洋地區與其他區域機制就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合作的潛力,在東盟領導的相關機制(如東亞峰會)的基礎上,採取創新、跨學科和互補的方法;可以在東盟主導的機制中就這一問題進行戰略討論並開展實際合作活動,這些機制包括東亞峰會、東盟加一機制、東盟地區論壇和東盟防長擴大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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