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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撰文收緊香港自治 輿論憂港前途

主管香港事務的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在報章撰文,指外國勢力介入香港選舉,須要遏止;至於鼓吹全民公投和城邦自治運動,亦屬違反一國兩制;他更明示,香港要在「適當時候」就被指削弱香港人權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又要「完善落實」對行政、立法和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法律的規定。有報章社論認為,有關宣示,是要加強對港控制,香港的繁榮穩定堪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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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主派的公民黨和民主黨均發表聲明,反駁中方官員的言論,即使率先發布有關言論的親北京《文匯報》,網上反應亦是以負面占絕大部分;不過,親北京人士則為張的言論降溫,指是把基本法的條款實踐制度化,而適時就基本法23條立法,亦不是實時立法。

昨(22日)天是《十八大報告輔導讀本》首發的日子,官方新華社發表圖文報道,而在這《讀本》中,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發表六千多字的文章,就剛卸任黨總書記的胡錦濤在十八大政治報告中有關港澳問題的講話作補充。張曉明在這篇題為《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文章中指出,一些外部勢力不時對港澳內部事務說三道四,通過多種方式培養和扶植港澳反對派力量,甚至深度介入港澳選舉,為反對派各派參選進行協調。對此,中方要繼續堅決反對,並採取措施防範和遏制有關干預。

對此,公民黨黨魁指責張曉明的指控完全沒有事實根據,「完全是中共式政治批鬥言論」;民主黨代主席劉慧卿更指張曉明是「賊喊捉賊」,因為干預香港選舉的,是中國政府,中方言論是歪曲事實。

另外,對於國際人權公約中訂明的表達自由和政治參與權,張曉明的言論亦有限制之嫌。他指出,在香港鼓吹公民公投和城邦自治運動等言論,有違一國兩制,社會各界應「高度警惕」。他續稱,澳門已就基本法中的國家安全條款立法落實,香港應適時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梁家傑在聲明中響應指,張曉明的文章證明行政長官梁振英的確肩負四大政治任務,包括就23條立法,亦反映中方已訂下具體工作指標,要特區政府落實,將一國凌駕於兩制。不過,港區人大葉國謙認為,張曉明的文章只是強調香港有立法的憲制責任,不是要求香港立即立法,亦不認為這會對梁振英政府造成壓力。

張曉明更廣泛地提到要把北京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切實「法制化、規範化」,包括完善特首向中央述職和報告重要情、重大事項制度;完善任命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制度;以及完善香港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報備審查制度,把人大常委會對特區立法的監督權落實好。張曉明更不點名批評有人以普通法由法院解釋法律為由,排斥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的權力,甚至危言聳聽地攻擊人大常委的釋法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指這是「無視基本法的規定、不尊重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的表現」。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擔心張曉明提出的更好落實基本法的三點主張,是北京政府想「收緊一國兩制」。他續稱,不覺得張提出的三個範圍出現什麼問題,亦不認為有什麼可改善之處。他更憂慮,更好落實任命權是北京想提高行政長官普選門坎的預兆。

香港《明報》更發表社評,指張的三個「完善和落實好」,實際上是北京要加大對香港的管轄力度。但香港現在的矛盾是北京的統治未有因應港人公民意識提高而作出疏理,而不是管得太寬的結果,若據此收緊政策便可收拾亂局,是「落錯藥」,若此,香港的繁榮穩定堪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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