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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曾蔭權受賄案政府暫放過一馬惟要追索700萬元訟費

香港特區政府前特首曾蔭權涉嫌非法接受利益一案,因陪審團未能達致有效裁決而被解散,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6日決定暫不再提控申請重審,但基於公眾利益,如有新證供出現,以及待曾蔭權被控另一項罪名的上訴結果,不排除重審的可能。

本周五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接受採訪資料圖片
本周五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接受採訪資料圖片 路透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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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雖然暫時放過曾蔭權一馬,但由於控方指曾蔭權一直採取不合作態度,更交出具誤導性的文件,整個案件全靠廉政公署證明所有指控。基於曾蔭權在原審時有一罪被裁定罪成,控方於是要求曾蔭權支付原審時三分一訟費、即約700萬港元。辯方表示需時回覆。

 

曾蔭權被控一共三項罪名,除了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即接受低於市價的租金,租下商人黃楚標位於深圳的一個物業單位之外,另兩項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涉及兩宗個案,其一是隱瞞他與黃楚標的關係而介入黃擁有的數碼電台的牌照申請,其二是隱瞞他與室內設計師何周禮的關係,提名及頒授勳獎予周,但查實周是曾蔭權位於深圳的物業的室內設計師。

曾蔭權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已在較早時被裁定罪名成立,正等候上訴。

至於第一項控罪,法庭在審訊接近尾聲的時候,9個陪審員中有一人突被發現不能適當履行職責而被法官解除其資格,餘下的8人在法官的指示下,必須要以6對2或更大的比數,方可達成有效的裁決。但陪審團退庭商議超過兩日仍未能達到法官的要求,法官於是宣布解散陪審團。

現年73歲的曾蔭權在開庭前及散庭後都沒有回應記者提問。相比起上周五解散陪審團當晚,曾蔭權昨明顯沒那麼緊張及憂心,但仍是木無表情,當他坐在會議室等候開庭時,一度用手掩着前額低頭思考;陪同曾蔭權的妻兒都不發一言。

代表特區政府的主控官、英國禦用大律師David Perry在庭上稱,由於8人陪審團不能達致大比數有效裁決,控方經過小心考慮及商議後,決定將涉案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一罪留在法庭檔案,除非得到法官或上訴庭批准,否則不會提控。

但Perry指出,曾蔭權辯方對該案一直採取不合作態度,而且更出示具有誤導性文件,因此要求追索三分之一的訟費,即約700萬元港幣。

Perry表示,曾蔭權在2012年2月及3月分別向公眾及立法會稱會全面配合廉署調查,當他在2013年10月22日接受廉署警誡會面時卻保特緘默,對他與雄濤股東黃楚標、鄭經翰、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的關係不作任何解釋;另外,曾太更用上一個月,才應廉署要求交出租約等具誤導性文件。

控方批評曾蔭權完全沒有協助調查,曾蔭權不作解釋,不能釋除強烈的疑點,令廉署花上大量時間調查,如用了兩年時間才搞清所有金錢交易。曾蔭權原審時被控三罪,當中一項借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罪成,控方現要求他負擔三分一訟費。控方原審時,訟費估計約2000萬元,三分一即約為600至700萬元。辯方將於本周五中午就控方的訟費申請向法庭呈交書面陳詞,控方另有7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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