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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催迫 港府改口稱四年內找時機訂本地國安法

經中共十九大報告和中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李飛重申,香港須就有關顛覆分裂等國家安全罪行的《基本法》第23條進行本地立法,一向強調立法沒迫切性、不願就立法訂定時間表的香港政府最終軟化,改口表明,不會迴避立法,適當時機可在本屆政府未來四年多的時間內找。一般預料,立法將會令社會再次對立和動蕩。

香港政府總部
香港政府總部 網絡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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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開口支持就23條立法的人數明顯增加,威迫利誘都有:有稱香港不立法,中國會把內地的相關法例引入香港;中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更揚言,現時單就23條立法已經遠遠不足以維護國家安全,須有其他新的法例配合。另外,又有人利誘稱,23條立法後,香港與內地關係改善,可啟動政改,爭取更大程度民主。

 

不過,泛民主派議員繼續反對,認為沒有立法迫切性,更提議「先政改、後(就23條)立法」。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更指李飛盲立法向港府施壓,是錯判形勢,將令社會動蕩。

港府曾就《基本法》23條立法,訂定《2003年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但因被指削弱港人自由和人權,有超過五十萬人上街抗議,間接令草案被擱置,自此十四年來,23條立法成為執政者的燙手山芋,即使被指姿態強硬的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亦表明,當屆政府無意就此立法。及至林鄭月娥接任,她只強調,立法是憲制責任,會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絕口不提時間表。

及至昨(16日)天,身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的李飛在港就香港特區角色發表講話時重申,指《基本法》已實施二十年,但23條立法仍未全面落實,法律缺位帶來的不良影響「有目共睹」,並強調香港應立法和全面準確落實,以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聲言這是「責無旁貸」。

特首林鄭月娥和相關司局長在研討會完結時拒絕回應23條立法的記者提問,但政務司長張建宗其後出席另一活動後表示,港府絕對不會迴避23條立法的問題,有責任跟進,但須先締造合適社會氛圍才推動立法。當被追問何時是合適時間的時候,張建宗明言,今屆政府還有四年多時間,「有足夠時間去看時機」,但補充,若時機不好,可能事倍功半。

盛傳「被祝福」轉戰港區人大代表的政協委員譚耀宗相信,今屆政府可以完成23條立法工作。親建制的中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今早在電台節目中指出,李飛的講話是要突出立法的迫切性,亦是營造社會氣氛的其中一環。他認同,香港近年出現港獨言論,鼓吹將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現時有立法的迫切性。他透露,中央暫時不會強行處理23條,因為中央亦明白,如果強行立法,可能會令港府遍體鱗傷,但若香港不能有效對抗港獨,中央不會不處理。

根據《基本法》第23條,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有關上述「七宗罪」的條例草案,被民間團體批評為侵擾港人權利,組成人間民權陣線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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