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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同案被告塞內加爾外長擬與美控方合作轉做證人

據香港傳媒報道,何志平涉嫌在紐約賄賂非洲官員換取他所代表的中國能源公司獲得石油供應保證的案件,同案另一被告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正與控方磋商合作,有可能轉做控方證人。南華早報指,加迪奧去年11月在紐約被捕之後,控方一直未對其提出控罪,而同案的何志平則早在去年12月已經遭到起訴8項罪名,包括洗黑錢和違反美國的海外反腐敗法(FCPA)。

香港前民政局長何志平夫婦
香港前民政局長何志平夫婦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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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指,控方從去年12月以來,已經先後5次向法院申請押後對加迪奧提出有關的控罪,儘管每一次的延期都只有30天。控方每一次都說,他們希望能夠“繼續正在進行的中的磋商”。

在3月和4月的延期申請中,控方還加入雙方正企圖“達成一項意向書”,意思是指被告最終面臨的控罪。主控官告訴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這些磋商尚未結束,我們希望能夠繼續”。

報道引述直接了解內情的人士指出,雙方希望能夠在“未來數個星期”完成磋商。美國國務院表示,它不會就加迪奧案件發表評論。加迪奧的律師也說目前不會有任何評論。

報道引述美國前聯邦主控官辛克萊爾(Patrick Sinclair)說,目前的發展或可暗示雙方將達成合作協議,又或者有可能計畫將被告轉做證人。此外,也同時意味在被告回應控罪之前,雙方或已達成刑期協議,例如罰款或入獄年期。辛克萊爾目前是香港達維律師事務所(Davis Polk)的合夥人。

但南華早報獲悉,何志平卻未獲得美國控方提出類此的選項,何的律師團隊以及美國司法部都拒絕評論為何如此。何志平的律師指責美國當局利用“非法”得來的證據,控告何涉及提供290萬美元的賄款。

擁有美國綠卡加迪奧,面臨5項洗錢罪和FCPA罪,他被指與何志平串謀向乍得總統提供200萬美元的賄賂,為上海一家能源公司保證石油的供應。

法院文件後來披露該公司是中國華信能源公司。

何志平日前第3次向法院提出保釋申請,但根據美國法院在何志平申請保釋之前發表最新文件,美國司法部在文件中指出,何志平的律師費,是由涉案的一間中國能源公司有份支付。控方質疑有關做法存有利益衝突。

控方在5月1日向法院提交最新文件,稱在檢查過被告的電郵及電話紀錄,質疑何志平的訴訟費用,全部或至少部分是由能源公司支付。文件指,當局在數周前曾向辯方查詢,不過對方拒絕交代與能源公司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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