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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台灣法務部指中國媒體掩飾推卸港方責任

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嫌兇陳同佳表示自願赴台灣受審後,兩岸三地再起風波:台灣法務部指中國大陸媒體錯誤報道,掩飾推卸港方責任,並強調,陳同佳及被害人都是香港居民,陳同佳可能在香港就“預謀犯案”,香港並非沒有管轄權。

涉案男子陳同佳資料圖片
涉案男子陳同佳資料圖片 路透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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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致函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達決定出獄後願意赴台自首,並請特區政府協助安排相關手續。台灣陸委會下午回應指出,香港方面迄今未提供本案任何在港證據,漠視應追訴陳嫌殺人罪,刻意卸責、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中央社19日報道,中國大陸環球網18日稱,學者分析陳同佳案可能成為「斷頭案」,台灣當局現在是推卸責任給香港特區政府,不然沒辦法向台灣民眾交代。

台灣法務部回應稱,大陸媒體模糊焦點,試圖以排山倒海的錯誤報導,淹沒事實及掩飾推卸香港方面的責任,喪失新聞道德,明顯不足取。

台灣法務部表示,陳同佳案,港府一再漠視台灣先前所提出兩次司法互助,協助調查取證、遣送被告來台接受偵審,台方至今均未獲回覆,顯見“罔顧犯罪”的“訴追者”是港方。

針對香港對其居民在台灣犯罪,因而沒有司法管轄權的問題,台灣法務部強調稱,陳同佳及被害人都是香港居民,陳同佳可能在香港就“預謀犯案”,香港並非沒有管轄權。

2018年2月,20歲香港少女潘曉穎與當時19歲的陳同佳在台北共度情人節,卻遭陳同佳殺害。陳同佳獨自返港後,因涉嫌盜竊女友財物在香港被捕。由於台港沒有引渡協議,香港警方只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無法引渡他到台接受調查;且由於陳同佳認罪,獲得減刑,最終僅被判處29個月有期徒刑,可望在本月23日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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