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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斬人後自首是高尚情操 法官罕見被替換 – 判刑理由有爭議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早前審理一宗沙及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斬人案時,稱斬人者潛逃後自首是「情操高尚」,惹起群眾嘩然,紛紛發起聯署行動和向司法機構作出投訴,而在當局把判辭上網的同日,司法機構突然把郭偉健調離審理昨天和今(28日)天兩宗同樣涉及反修例運動的違例案件。司法機構發言人解釋,「最近社會上對郭偉健法官審理的某宗案件的判刑理由有爭議,所以現階段作出有關安排。」

2020年4月26日,一些香港民眾在某商業中心組織反政府抗議集會,與警方對峙。
2020年4月26日,一些香港民眾在某商業中心組織反政府抗議集會,與警方對峙。 REUTERS - TYRONE S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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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兩宗案件改由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處理,至於司法機構會否禁止郭偉健日後處理反修例運動的案件,現時仍是未知數,但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法官言論顯示他「表面上偏頗」,讓辯方律師可以以此為理由,指審訊可能影響公義,要求郭避席。他續稱,臨場申請更換法官過往甚少發生,成功機會亦微,但郭偉健法官的情況可能不一樣,因為他在判辭中的「政見」十分明顯,審理時會有偏見。

原訂昨(27日)午排期聆訊的串謀縱火案,司法機構上周五傍晚上載網頁的區域法院審訊案件表,是由郭偉健法官處理,但到昨日中午,辯方律師才接獲通知更換法官,而網頁數據亦已更新,改由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處理。

警方在大半年的反修例運動中拘捕七千多人,對逾千人提出控告,而郭官則在區域法院處理排期聆訊,並處理不少反修例案件,昨午的案件涉及出租車司機曾偉龍去年10月藏有40枚汽油彈和點火器,被控串謀縱火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物罪,作為交替控罪。案件現押後至6月23日再訊,以待處理被告的法律援助申請,被告期間須還柙看管。

另外,今日在區院涉及反修例示威提堂的案件,原來由郭偉健處理,但同樣改由高勁修法官處理。

判辭引發爭議的都人案,於去年8月20日發生,被告洪震在將軍澳一條行人隧道內貼有反修例資料的「連儂牆」前刺傷2女1男,當中,一名女記者傷勢嚴重,她被斬至肋骨骨折、右肺萎縮,雖然未見永久損傷,但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已搬離原址以免引發痛苦記憶。郭偉健上周五判刑時,以「情操高尚」形容被告潛逃後同日返回香港自首;又歸咎一名女途人推開襲擊女記者的被告的行為,令被告的情緒「火上加油」;他更大肆批評反修例示威影響民生和作為導遊的被告的收入,最終判被告入獄45個月。

受傷最嚴重的女記者在法官判刑後表示,判刑是對她的二次傷害,不接受法官指被告行為屬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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