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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修例風波

反修例風波:爭草案審議主導權生衝突 前議員梁耀忠認罪加監兩周

在反修例風波三周年前夕,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承認在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時,在民主派及建制派議員爭奪主持草案審議權力而爆發衝突之際,「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被判入獄兩星期,成為同案七人中首名認罪和獲刑的被告。正因參與未經批準的六四集會而服刑的梁耀忠,原訂下周出獄,現時要再推遲兩星期才可重獲自由。

2019年5月11日,香港立法會內不同派別議員為爭取逃犯條例審議的主導權而爆發衝突,紅圈者為判囚兩周的梁耀忠(網上資料圖片)
2019年5月11日,香港立法會內不同派別議員為爭取逃犯條例審議的主導權而爆發衝突,紅圈者為判囚兩周的梁耀忠(網上資料圖片) © 網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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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許港府把疑犯送交人權紀錄不佳的中國大陸受審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2019年2月在反對聲中提交立法會審議,民主和建制兩派議員一直未能就相關的法案審議委員會主席人選達成共識,及至5月11日,雙方各自在同一地點、差不多同一時間召開會議,導致委會員首次「鬧雙胞」,在開會時間較早的民主派議員已在座的情況下,建制派推舉的會議主席石禮謙由多名議員築成人鏈的情況下進入會議室,雙方爭奪主席台,爆發激烈肢體衝突,多名議員跳上主席台上搶奪咪高峰咪,互相拉扯,當中包括梁耀忠。他事後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觸犯襲擊、妨礙或騷擾葛佩帆等議員履行職務之罪。

現年69歲的梁耀忠昨(8日)認罪後,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大部分時間在後排位置靜觀其變,亦明白「搶咪」是錯誤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被他「搶咪」的石禮謙有為梁耀忠撰寫求情信。

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昨在後判刑時表示,雖然被告的動作不算過分激烈,但不能忽視當時情況混亂,被告行為難免會讓人誤以為他與其他妨擾議會的人同夥,只是以不同策略行事,令情況貌似火上加油。羅官形容,事件嚴重,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判被告入獄兩星期。

同案另外六名被告範國威、朱凱廸、林卓廷、郭家麒、區諾軒及陳志全合共被控五罪,涉及於同日同地分別妨擾陳恆鑌、葛佩帆及周浩鼎等時任議員履行職務。六人尚未答辯,8月8日再提堂。

《2019年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容許港府把所有港人或者經港外國人引渡到中國大陸受審,被指打破分隔中港兩地法制的「防火牆」,反對者更稱之為「送中條例」,惹起港人憂慮。議會內,民主派議員以不同手法阻撓議案通過;議會外,不同團體以遊行集會等方式表達反對意見,但港府企圖強硬通過草案,激發逾百萬人上街遊行。港府其後雖撤回草案,但民怨已因警方和港府的處理方法轉化成民憤,觸發反修例風波,導致逾萬名市民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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