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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修例運動至今7千逾人被捕 78人須承擔法律後果

香港律政司最新介紹稱,根據香港保安局提供的資料顯示,自去年6月9日至今年2月29日,港警在反修例示威中共逮捕了7613人,78人須承擔法律後果,涉及最多的控罪為“暴動”、“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非法集結”。

香港警方抓捕抗議人士資料圖片
香港警方抓捕抗議人士資料圖片 © 路透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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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電台4月3日的報道顯示,律政司向立法會提交的書面答覆指出,根據保安局的資料統計,自去年6月9日至今年2月29日,當地警方在反修例示威中一共拘捕了7613人,其中1235人已完成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78人須承擔上述所提到面臨指控的法律後果。

香港律政司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的議員查詢時指,已經完成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的個案中,52人被定罪、25人簽保守行為及1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19人獲撤銷控罪,其於人士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另外6人經警誡後獲釋,512人獲無條件釋放,5860人的案件仍在調查中,包括保釋候查和拒絕保釋後被釋放候查,即俗稱“踢保”。

香港律政司表示,刑事檢控科目前有超過200名檢控人員,並一直設有一隊檢控人員,專責處理有關公眾秩序活動的案件,最近有關公眾秩序活動的案件增加,律政司亦安排了曾於專責隊伍工作過的人員及調派更多人手,協助參與檢控決定的相關工作。

同樣就香港反修例運動中被捕人數問題,港警在回復《立場新聞》查詢時介紹稱,自去年 6 月 9 日至今年 3 月 19 日,警方在“各區示威活動”當中拘捕 7854 人,年齡介乎 11 歲至 84 歲,已落案控告 1,252 人,當中被控“暴動罪”有 564 人。被捕人士當中,有 1,376 人未成年,佔整體 17.5%,當中 151 人已被起訴。

報道顯示,警方指,在7854 名被捕人士中,有 5870 男、 1984 女,涉及罪名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港警還稱,被捕人當中 3,219 名為學生,當中 465 人已被起訴。

本周三另有消息指,已有至少43名香港公務人員因反修例活動被捕,已有42人被停職。香港公務員事務局說,正積極研究是否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與此同時,針對反修例運動存在的警察暴力和警方不作為等指控,香港廉政公署近日介紹稱,截至今年2月底,正處理28宗與反修例運動相關並涉及公務員的懷疑貪污個案,暫未作任何檢控。

此外,隨着近日當地疫情防控壓力的增加,3月27日傍晚,港府宣布新規例,禁止超過4人的群組聚集活動,並加強對餐廳酒吧等場所的運營管制,這些措施將暫行14天,於當地時間周五晚6點生效。此前,3月31日正值去年反修例運動中“831事件”事發7個月,有網民發起當天到港鐵太子站外獻花,而這是港府防疫新例“限聚令”生效後首次反修例活動。港警則在現場多次引用新例截查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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