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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

香港法院今判2019年反送中衝擊立法會四人有罪

香港一家法院周四今天裁定四人犯有2019年民主抗議活動衝擊金融中心立法機關後發生的騷亂罪。在此判決之前,另外八人已經就 2019 年 7 月 1 日數百名抗議者圍攻香港立法會大樓事件的指控認罪。

關於香港的報道圖片
關於香港的報道圖片 REUTERS - TYRONE S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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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今天報道稱,香港法院以2019年衝擊立法會後騷亂罪判處四人有罪。是日在入侵中國特別行政區政府所在地之前,有人舉行抗議遊行,反對一項擬議的引渡法案,該法案將允許當局將個人送往中國大陸接受審判。

區域法院法官裁定四人犯有暴動罪。

一名受審者還被判犯有刑事毀壞罪,而有兩名記者黃家豪和馬繼忠則被判無罪,但被判“進入或停留在會議廳範圍內”罪名成立。該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他並不否認兩記者正在報道,但不同意他們認為是記者就可以留下來記錄這一事件。

另一名被告告訴法庭,他於 2019 年 8 月衝擊立法會後在中國被拘留,期間他被迫寫悔過書。三名香港警察在深圳會見他,並要求他必須配合,否則他將無法返回香港。但警方在辯方盤問中否認了他的說法。

早些時候承認犯有騷亂罪的八人包括香港大學學生會前主席以及民主活動人士。

香港地方法院以騷亂罪判處最高七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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