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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禁《榮光》網絡平台未立即答應 八成半仍可瀏覽

在明言可能造成潛在「寒蟬效應」的情況下,香港法庭就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流行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下簡稱《榮光》)發出臨時禁制令,然而,當局列明須移除的32個youtube版本,八成半仍在網上供人瀏覽;在瀏覽平台Google,亦可搜尋到《榮光》。代表Google等一眾科技企業的亞洲網路聯盟(AIC)表明,正評估裁決的影響,並補充稱,一個自由開放的互聯網,對銳意要成為國際科技及創新樞紐的香港,至關重要。

《榮光》曾在不同商場和公眾地方由不同人士演奏,令歌曲更為人知。(被要求移除的片段截圖)內容
《榮光》曾在不同商場和公眾地方由不同人士演奏,令歌曲更為人知。(被要求移除的片段截圖)內容 © 麥燕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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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訴法院昨(8日)午在完全尊重行政機關指《榮光》有損國家安全利益的基礎上就《榮光》發出禁令,身兼政府顧問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向傳媒表示,違反禁令屬藐視法庭罪,並非等同干犯國安罪行,但亦不能排除可被當局分別提出檢控,但禁令沒有域外效力,能否提控取決於涉事公司或個人是否在香港。他相信,網絡供應商可限制在海外上載的違禁影片,使之無法在港上傳或下載。

不過,網絡供應商正就裁決進行研究,未有立即執行法庭裁決。代表Google丶Meta丶蘋果等科技企業的亞洲網路聯盟回應本台查詢時表示,正研究禁制令的裁決,包括禁令將如何執行,以決定其對平台業務的影響。聯盟總裁 Jeff Paine更表示,相信一個自由開放的互聯網,對對銳意要成為國際科技及創新樞紐的香港,至關重要。

被負責檢控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點名的Google,亦同樣表示,正在研究判詞。林定國昨日在法庭頒令後會見傳媒時點名Google,指Google曾表明會尊重法庭判決,而根據Google的公司政策亦表明會尊重法律,如有違反情況,會依循要求,移除有關內容,不會容許具誤導丶欺騙或引起仇恨的言論透過其平台傳播。港府會依據法庭判決與相關網絡供應商溝通,要求他們移除相關內容,強調沒有任何合理理由懷疑平台不履行自己的承諾。

Google曾拒港府七成移除要求

不過,本台記者今早仍能在Google搜尋到《榮光》,相關文章和歌曲均能查閱;至於法庭裁決附表所列丶由港府要求移除的《榮光》版本,全部都在youtube上,至中午前,本台仍能瀏覽 27條歌曲片段,當中包括不同語文丶樂器演奏,甚至是手語的版本;而已被移除的五條片段,亦不知何時被移除,難以判斷是否因應今次裁決行事,例如其中一條二次創作的片段,涉及一名支持警方的建制派歌手,可能早已經原作者投訴而下架。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業界人士則估計,平台極可能以屏蔽從香港地區瀏覽的要求的模式來執行法庭裁決。在此情況下,港人仍可透過VPN翻牆欣賞被禁片段及歌曲。

網絡平台拒絕按當局要求而移除一些項目,過去並不少見。根據Google去年9月的報告,港府在2022年要求該平台移除330個項目,較之前一年上升近兩倍, 大部分來自警方,當中有三成項目被移除;而Facebook數據顯示,港府在2020下半年曾要求平台移除201個項目,但全被臉書拒絕。

吳志森:寫情歌也怕自由空間已大縮

不過,時事評論員吳志森在其網上節目表示,港人雖可翻牆,但裁決對言論自由的寒蟬效應已經形成,自由空間必然大縮,他引述一名填詞界朋友表示,以後寫情歌也要萬二分小心,「怕被人話(歌辭)意有所指」而惹禍上身。

港府因不滿Google拒絕被指誤認為「香港國歌」的《榮光》而申請禁令,香港特首更於去年7月發出證明書,指傳播《榮光》可對國安造成威脅及有損國安利益,但被高等法院拒絕,港府不服,提出上訴;上於庭推翻高院裁決,指法庭須完全接納行政機關所作的評估,並予以「絕對的尊重」,故就法律考慮後,裁定發出禁制令對個人權利的限制是相稱和合憲。

外交部支持   鄒幸彤質疑

上訴庭的裁決受到中國外交部支持,外交部發言人林劍昨午回應判決時說,制止任何人以煽動分裂國家和侮辱國歌的意圖,使用和傳播有關歌曲,是港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國歌尊嚴憲制責任的正當必要舉措。

不過,正在服刑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則有不同意見。她在律政司提出申請禁制令聆訊時,曾要求成為抗辯人,但被拒絕,她透過朋友在臉書上作出回應,指案件的立論點是港府認為《榮光》會煽動仇恨,但對於甚麽行為或事物能夠煽動仇恨,法院從未訂定一條清晰界線。她憂慮裁決會有更壞影響,就是若相關界線只是憑常理去理解,便很易令任何負面的評論和行為,甚至單單是與主流不同的聲音,都有可能被指為煽動仇恨,令煽動罪成為名符其實的口袋罪,相信類似情況會陸續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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