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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中共在港喉舌大公報質疑港府為何仍未取締七一遊行

在當今北京眼中,香港基本法可能已經不復存在,因為它在香港的喉舌大公報認為港人在基本法受到保障的言論和集會自由,應該被取締。大公報21日在其社評中抨擊港人每年舉行的七一遊行,是公開叫囂

2018年3月21日,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接替李飛,出任香港和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
2018年3月21日,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接替李飛,出任香港和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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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北京、主張結束一黨專政,是“明顯違法違憲、抗中亂港”,又質問為何至今7.1遊行仍未被取締。

自回歸後每年都在香港舉辦七一大遊行的民陣組織,其副召集人區諾軒則反駁社評無稽,又呼籲港人毋須理會喉舌的恫嚇,要繼續參與七一遊行。

1997年回歸後,民間人權陣線每在7月1日回歸日均舉辦遊行活動,遊行訴求主要是抗議政府施政缺失,2003年因為年初非典爆發造成接近300人死亡,香港經濟陷於停頓邊緣,時任特首董建華不但未見體恤民情,反而企圖以硬上弓姿態通過類似大陸顛覆法的基本法23條立法,在天怒民怨下,超過100萬人響應號召上街遊行,自此之後七一大遊行即成為香港一個傳統活動。

大公報的社評強調,每年七一遊行出發地點的維多利亞公園,不是民陣專用地方,又指民陣拒絕接受警方建議的集合地點,還揚言要公民抗命,只想“打對台”、“搞亂檔”,形容民陣舉措無理。社評的結尾更反問“試問這樣明顯違法違憲、抗中亂港的‘七一大遊行’,為什麼還可以年年舉辦、年年照準而沒有被取締?”

區諾軒斥社評說法無稽,指文彙、大公經常以用失實和過份的報道,挑動社會矛盾,做法無必要亦不可取。他批評大公報要求取締七一遊行,是剝奪市民的言論和集會自由,“他們(建制派)現實上已經霸佔場地,現在連言論自由都說要禁止”。

蘋果日報引述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則指基本法第27條列明,港人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斥“黨報都公然違背基本法是·承諾”。他又指,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早前引述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韓正的“韓四點”中,指明中港要“合作與共融、尊重與理解”,質疑黨報的做法是違背中央的思維,添煩添亂,居心叵測。

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質疑,大公報突然透過社評提出取締七一遊行,真正用意是為基本法23條立法試水溫。他指縱然特首林鄭月娥取消部分民主派議員資格、強推一地兩檢,民望都未有大跌,而面對很可能是下一個戰場的23條立法,北京可能認為有一批港人為求穩定而不作出對抗,故此借大公報來先試探民情。成名又指若連和平非暴力集會都被禁,可能引發更大的社會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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