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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大學自治台大挺直腰桿回函教育部儘速聘任管中閔

台灣大學校長選舉風暴陷入僵局。台灣教育部上個月底駁回台大校方的遴選結果後,台大昨天召開校務會議討論,決議回復教育部,應依大學法等規定,儘速發聘給遴選委員會所選出的當選人管中閔;校方並決定,必要時將尋求救濟。

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台大2018年5月12日上午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經過約一小時仍在討論程序問題。左3為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
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台大2018年5月12日上午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經過約一小時仍在討論程序問題。左3為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 中央社記者孫仲達攝 201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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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一月五日選出管中閔為新校長,原訂二月上任,教育部四月底發函台大,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遴選結果,要求台大重啟遴選。由於這是台灣自1994年大學法公布施行以來,首次有公立大學自行遴選出校長後,教育部拒不聘任的首例,震驚台灣社會。

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昨天在臨時校務會議一開始就表示,台大是一流大學,肩負台灣高等教育責任,「今天台大將寫下歷史,讓後人評價。」

昨天會議中共提出四個方案,包括:一、解散遴選委員會、重啟遴選;二、儘速發聘;三、組成項目小組研議,並重啟遴選;四、釐清大學自治範圍及增加遴選委員會師生代表比例。

經過兩輪表決結果,以七十七票贊成、三十票反對、三票空白,通過第二案「儘速發聘」。也就是說,台大校方為了維護大學自治的基本民主價值,選擇不向公權力的壓迫低頭。

台灣教育部雖然聲稱,管中閔擔任電信業者「台灣大哥大」的獨立董事,和擔任遴選委員的「台灣大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之間沒有利益迴避。但台大調查認為,管中閔擔任企業獨立董事,事前已依規定向校方報准同意;且「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對於利益迴避有四項規定,包括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師生關係等,並沒有教育部所提的事項。因此遴選結果完全合乎規定。

事實上台灣輿論多半認為,親獨派政府是因為管中閔曾擔任馬英九的內閣閣員,因此刻意阻擋管中閔上任,不但枉顧輿論批評,甚至逼得拖了三個多月無法「揮刀」的前教育部長潘文忠辭職不幹,換上一個更為深綠的教務部長吳茂昆執行高層意志。未來這個案件極可能走上訴願或行政訴訟之路。

管中閔今天呼籲各界,用捐款或直接行動支持台大,並呼籲總統蔡英文做為國家領導人,能在七天之內、520之前出面弭平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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