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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研議:申領大陸居住證者須返台申報或限制擔任公職

中國大陸訂明天(9月1日)起正式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申請,台灣陸委會研議之後表示,由於申領居住證,不需要在中國大陸設籍,因此台灣官方將不會註銷申領者的台灣戶籍。但因為可能涉及國家安全,陸委會正在研議,是否需要規定申領者必須返台登記申報,或限制申領者擔任重要公職。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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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指出,根據大陸的申領辦法,申領居住證者,不需要在大陸設籍,因此申領者不會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的規定,不會有註銷台灣戶籍的問題。

他說,居住證是中國大陸一連串「名為惠台、實為利中」措施的統戰作為,為前往大陸但還沒有定居設籍的港澳台民眾提供生活上的便利,但這是中國大陸片面意圖「內國化」的作為。

他強調,申辦居住證可能涉及幾項問題,一、兩岸在公法上權利與義務的衝突;二、社會福利資源的重複配置;三、可能影響台灣的國家安全利益。因此陸委會正在研究,是否需要申報,或限制擔任重要公職,以維護國家安全。

此外,邱垂正表示,陸方目前正在修正「個人所得稅法」,未來持有居住證的台灣人可能被要求就全球所得課稅,增加稅務負擔。不過他也表示,目前大陸這項修法與居住證的關聯還沒有成為事實,陸委會是基於服務,提醒民眾可能的風險。

大陸官方曾表示,這項針對台港澳在大陸工作和就學的民眾發出的「居住證」,可提供使用者若干生活便利,包括搭乘高鐵、申辦「五險一金」等。根據大陸官方剛發布的「居住證」樣式,和中國大陸的身分證,外觀非常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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