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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鑾雄賄賂及洗黑錢被澳門判入獄5年3個月

香港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劉鑾雄被控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洗黑錢的案件,澳門初級法院14日下午宣判刑期,有“大劉”之稱的劉鑾雄被判囚5年3個月,同案為劉鑾雄充當中間聯絡人的另一港商羅傑承,亦被判同樣刑期。兩人都沒有到澳門聽候宣判,但代表律師們聲稱將提出上訴。

香港富商劉鑾雄
香港富商劉鑾雄 網路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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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由於香港和澳門之間沒有引渡協議,劉、羅二人只要畢生不踏足澳門,就無須服刑。事實上,打從審訊開始,劉鑾雄就從未到過澳門聆聽審訊,只派女友兼華人置業執行董事呂麗君出庭旁聽,而他本人雖然透過醫生提出因患糖尿病而難以出庭應訊,不過香港傳媒卻幾乎每天都拍到他在另一女友陪同之下出外吃飯的照片,而且狀甚輕鬆,對被控罪名,似乎毫不放在心上。

此案件由歐文龍巨貪案而起,判監29年的歐文龍,被充公超過3000萬元(澳門幣,幣值與香港相同)賄款,當中有2000萬元懷疑來自劉鑾雄和羅傑承。

控罪指,劉鑾雄和羅傑承為取得澳門國際機場對面5幅土地的開發權,將2000萬元不法回報存入一個銀行戶口,而這個戶口的實質擁有人歐文龍,因而在2004年放棄公開競投方式,改而邀請華人置業入標買地,之後興建豪宅樓盤“禦海‧南灣”。

澳門當局在前年6月正式起訴劉鑾雄和羅傑承,並宣布收回5幅用地,但目前還未有正式收地的行動。當時禦海南灣已透過預售樓的方式,賣出300個單位,華人置業及後宣布與買家取消買賣合約和退訂,但強調會堅決向澳門政府追討損失。澳門政府曾表示,如買家獲發展商退回樓價,澳門政府亦會退回相關印花稅。

澳門執業大律師何金明接受港媒訪問時稱,澳門沒與任何國家或地區簽署刑事司法協作或引渡協議,即是說被澳門通緝的人士去全球任何地方,包括返內地、香港及法制一樣的葡萄牙,只要不踏足澳門,就不會被逮捕。

不過代表劉鑾雄和羅傑承的兩位澳門律師明路義和華年達都堅稱劉羅兩人無罪,聲稱將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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