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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佔中暴打記者“勇夫”原來是個案底壘壘積犯

外界一直都懷疑去年在旺角使用武力對付佔中的群眾,除了警察之外,還夾雜不少黑社會分子,一名叫蘇士傑的男子5日在法院承認傷人控罪,他被控去年10月在旺角毆打一名採訪佔中新聞的香港電台記者麥嘉緯,蘇目前獲得保釋候判,但控方披露他原有已有12次案底,其中3次涉及使用暴力,法官明言或將他判監。

資料圖片:2014年9月28日,香港爭普選佔領運動者與警方對峙.
資料圖片:2014年9月28日,香港爭普選佔領運動者與警方對峙. 路透社/Bobby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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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雖然隸屬香港特區政府編製,但一直堅持獨立新聞編採立場,亦因如此,該台記者在採訪佔中新聞,屢被愛國愛港反佔中的“藍絲帶”團夥凌辱及衝撞,甚至連佩戴記者證的女記者也被“愛國”群眾踢中腰部。為了安全起見,該台在去年10月底得到政府副廣播處長同意,即時停止採訪愛國愛港的“藍絲帶”團夥的所有活動。

現年31歲的記者麥嘉緯去年10月4日約下午1時,於旺角奶路臣街近彌敦道交界的佔領區採訪,身處附近的被告蘇士傑不滿,揮拳欲阻止麥但被人拉開。麥繼續拍攝被告,問被告為何要打他。被告突然衝向麥,以雙拳襲擊他數下。被告隨即被群眾包圍,警員其後上前拘捕被告。56歲的被告警誡下表示,由於麥的攝影機太近,他欲將麥推開,但“不小心”打到他。麥事後送院治理,證實左前額瘀腫,鼻及臉受傷,眼眉需縫3針。

被告在庭上聲稱案發時只打了麥一下,但他最終同意控方案情。裁判官蘇文隆表示,需時翻看現場片段及檢視麥的醫療報告,押後至3月25日判刑,其間索閱被告的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透過律師表示願賠償,麥嘉緯庭外透露攝影器材屬港台所有,醫療開支亦由港台負責,而他的眼鏡則價值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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