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香港

香港電視台高層被控貪污轟動娛樂圈

香港主要電視台的總經理陳志雲因涉嫌非法收受活動費和私自收取報酬以安排電視台五名“花旦”出席活動,被控受賄及串謀詐騙,涉及款項不足四十三萬元。其前助手和電視台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則另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涉及款項五十萬元,案件下周二提堂。預計事件會令娛樂圈不少潛規則曝光。

香港夜景
香港夜景 DR
廣告

陳志雲是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俗稱無線)總經理,深得無線主席邵逸夫夫人方逸華器重,在職期間,可謂呼風喚雨,並不時粉墨登場,主持節目,甚至無線新聞部亦要播放其活動消息,被市民批評公器私用,其被捕消息一出,頓成兩岸四地主要新聞,除港澳台之外,中國遠至上海、成都、重慶等地的報章均有報道此事。

廉政公署的控罪指,陳志雲及其前助手叢培昆去年7月至今年1月期間串謀,致使陳志雲收受由二人開設的思潮廣告提供共十二萬七千元的款項,作為陳志雲在兩項與無線業務有關的活動及表演中參與或表演的報酬。據悉,陳志雲涉嫌未獲無線批准而收費出席的活動,分別為JC Shop 澳門旗艦店剪綵和出席《奧海城2010除夕倒數》表演。

另外,陳志雲又被控在其《志雲14.2首選》新書推介活動中,思潮出被社收取贊助商三十萬元,作為安排無線當家花旦畲詩曼和楊怡等五名女藝人出席活動的費用,但二人涉嫌隱瞞有關安排,要求五名女藝人友情義助出席,更未有通知無線,罪犯串謀詐騙。

據傳媒早前報道,藝人出席活動可以收取費用,但要向無線申請並分傭金予公司,有藝員不滿有人運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響力,要求他們“友情支持”出席活動。但眾人均敢怒不敢言,為恐影響幕前演出機會。

廉署今年3月拘捕陳志雲等五人,經半年調查,16日正式落案控告三人,除陳志雲和叢培昆外,尚有現年六十三歲的無線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控罪指今年2月7日首度移師澳門舉行的《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一間商業機構向無線支付五百二十萬元,叢培昆與陳永孫涉嫌挪用其中五十五萬元,涉嫌串謀詐騙無線。

在半年調查期間,廉署傳召約百人協助,其中,視後畲詩曼、楊怡、楊思琦、視帝黎耀祥、馬浚偉等均承認,廉署曾接觸他們。由於他們均是證人,相信日後開審時,須要上庭作證,難免談及圈內的潛規則。

陳志雲雖然前途未卜,但不少專欄均讚賞他的情緒指數(EQ)甚高,在被正式起訴後離開廉署時,仍能面帶笑容向在場守候的逾百名記者發表簡短談話,表示感到疲倦,會在適當時候、適當地點作出交代。被記者追訪擾攘十多分鐘後,乘車直奔落馬洲口岸,過關返回中國內地。

無線電視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表示,陳志雲及陳永孫將繼續暫停職務及工作,至於會否解僱或人事處分,須在司法程序完成後再考慮。

至於一度被扣查的無線前監製錢國偉及藝員寧進則於8月獲釋。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